有限公司在結業或停止運作後,如需撤銷公司註冊並除名,必須主動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註冊(Deregistration)。只有在收到公司註冊處發出的信件,該信件中列明「根據公司條例第751條經刊登的憲報公告宣布撤銷,而該公司亦由上述憲報公告刊登當日予以解散」後,有限公司才會正式解散。 我們公司提供撤銷註冊服務,客戶只需提供相關的公司文件、簽名並繳納費用,我們將一站式代辦所有有限公司結業手續,幫助您快捷、省時地完成整個過程。選擇我們的服務,讓您無需擔心繁瑣的程序,專注於其他業務發展。
該公司的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註冊;該公司仍未開始營運或經營業務,或在緊接提出申請之前的 3 個月內沒有營運或經營業務;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該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該公司的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及(如該公司是控權公司)該公司的所有附屬公司的資產均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
核實資料:公司職員客戶服務主任聯絡客戶核實公司資料和結業日期及進行盡職審查查核公司現況:查實有限公司是否交齊周年申報表、商業登記費或有其他未完成的稅務責任支付費用: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簽署:客戶簽署撤銷註冊相關文件提交文件:我們會向稅務局和公司註冊處提交撤銷註冊相關文件跟進:撤銷註冊手續需6-12個月或更長時間,公司會持續跟進和協助解決取消公司註冊問題完成:收到公司註冊處發出的正式解散信件,貴公司正式撤銷註冊
公司撤銷註冊後即告解散。公司一旦解散,其名下所有財產(如有的話)將當作無主財物而歸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為符合撤銷註冊的條件,在提出公司撤銷註冊申請前,你應尋求專業意見,以確保公司的財產(包括銀行戶口結餘、車輛及物業等)得以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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